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在招標投標領域開展妨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自查清理的通知(黔發改法規〔2023〕623號)
發布時間:
2023-10-09 15:28
各市(州)發展改革、工業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務)、農業農村、商務、國有資產、能源、廣播電視、大數據管理等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精神,按照國家和省關于建設統一市場相關工作要求,擬對招標投標領域妨礙統一市場建設的規定和做法進行清理,現將有關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圍
本次清理的范圍是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現行有效的涉及經營主體招標投標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屬于規章、規范性文件,但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議”形式的具體政策措施等。重點清理招標投標領域妨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主要包括:
1.違法設定與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等;
2.違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零部件、原產地、供應商等;
3.違法限定投標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排斥、限制或者強制外地投標人在本地設立分支機構;
4.在工程項目發包過程或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外地企業設置隱性門檻或者壁壘等行為;
5.違法設定其他不合理的條件以及排斥、限制潛在投標人參與招標投標活動。
二、清理主體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和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本領域、本地區招標投標政策措施清理。省、市、縣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實施部門或者牽頭實施部門提出清理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各部門制定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門負責清理;部門聯合制定或者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清理;制定部門被撤銷或者職權已調整的,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部門負責清理。
三、時間安排
(一)梳理排查階段:2023年8月。
各級各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對本部門、本地區制定的招標投標領域政策措施逐項開展排查,梳理形成需清理廢除的政策文件清單。
(二)修訂廢除階段:2023年9月至10月中旬。
各級各部門對梳理提出的需要清理廢除的政策文件清單加強研究,形成處理結論后按程序啟動廢除或者修訂。政策文件的廢除或者修訂工作原則按照《關于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國市監競協發〔2023〕53號)相關要求執行。
(三)總結報送階段:2023年10月下旬。
各級各部門要及時將清理總結報告和清理結果報同級發展改革部門,并保持清理結果與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和公平競爭委員會辦公室的清理結果相一致??h(區)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在10月25日前將清理情況報市(州)級發展改革部門,市(州)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在10月30日前將清理情況報省發展改革委。
涉密政策措施清理情況按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四、工作要求
(一)把握清理原則。各級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誰起草、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誰清理、誰負責”和分級清理的原則,明確職責分工和時限要求,確保“應清盡清”。
(二)確保清理質量。各級相關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對納入清理范圍的政策措施進行逐項核實、深入研究、準確判斷,確保提出的清理意見準確。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清理工作的統籌協調,省相關部門在做好本部門清理工作的同時,要加強對地方對口部門的指導。
(三)強化社會監督。各級相關部門要按照自我清理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要求,通過部門網站、新聞媒體等加強宣傳、暢通溝通渠道,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對清理工作的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要按照清理原則,認真調查核實,納入清理范圍。
聯系人:省發展改革委 趙祖華,0851-85296908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斯 維,0851-88668069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黃 璐,0851-85360057
省交通運輸廳 陳 芳,0851-85992250
省水利廳 陳 晨,0851-85933710
省農業農村廳 曾祥偉,0851-85281757
省商務廳 吳 俊,0851-88555607
省國資委 孫秋晨,0851-86834861
省能源局 馬 波,0851-86823706
省廣電局 江虹潔,0851-85826478
省大數據局 肖興杰,15185180103
附件1:招標投標領域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況統計表.pdf
附件2:招標投標領域妨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的相關規定和做法.pdf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貴州省交通運輸廳
貴州省水利廳
貴州省農業農村廳
貴州省商務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貴州省能源局
貴州省廣播電視局
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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