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協議采購不懼難題
發布時間:
2024-01-17 10:52
■ 本報記者 楊文君
今年以來,全國多地傳來首個框架協議采購項目落地的消息;遼寧、新疆、黑龍江、陜西等地陸續圍繞框架協議采購細化實施要求;近一周,中國政府采購網顯示的框架協議采購公告信息超百條……這一年,框架協議采購成為各地政府采購建設工作的重點、熱點。
服務類框架協議采購“超速”進行
據不完全統計,一年多來,全部省區均開展了服務類的框架協議采購項目,數量在2000個左右,但僅有三分之一的省區開展了貨物類的框架協議采購項目,共計100多個。服務類框架協議采購數量遠超貨物類,大部分地方還停留在個別品目的試點探索階段。
貨物類框架協議采購緣何落地難?博思數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饒青山分析認為,兩大“癥結”延緩了貨物類框架協議采購的落地速度。
一是貨物類需求標準確定難,征集過程曲折,廢標(包)率高。需求標準是項目征集成功的基礎,需求標準必須具備一定的普適性,確保有足夠的廠商響應,同時,各產品配置標準需要有明確范圍界限,方便廠商清晰地響應需求。但由于采購需求標準普適性不夠,一些產品包限價過低,導致廠商缺乏響應的積極性。
二是入圍產品較分散,對產品及服務質量監管提出更高要求。由于框架協議采購第一階段執行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大量采購人不熟悉的品牌廠商通過框架協議采購的方式進入了政府采購市場。產品分散,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資源配置作用,但不少廠商是通過“貼牌”或“代工”的形式來提供產品,其產品性能和服務能力可能存在一定問題,也會給履約帶來很多隱患,這讓采購人對貨物類框架協議采購“望而生畏”。
對于上述問題,饒青山建議,科學制定采購需求標準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根據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指導集中采購機構、主管預算單位結合業務特點合理確定各類產品的需求標準,逐步提高標準的科學性和完整程度,做到客觀、細化、可評判、可驗證。要想讓這一規定真正落地,針對貨物類框架協議采購,有業內人士認為,需求包數量應結合應用場景和采購量確定。產品包數量直接影響到參與廠商的數量和商品的豐富度,產品包的數量多少應該結合上一年該品目的交易數量、交易品牌情況來確定。另外,產品最高限價不宜定得過低,避免因過低的價格限制導致部分供應商參與積極性不高,或框架協議采購征集失敗。
創新做法讓框架協議采購不再難了
辦法總比困難多。面對框架協議采購的實踐難題,多地、多單位在“嘗鮮”框架協議采購的同時,也都推出了一些創新做法。
根據《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110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服務類品目小額零星采購方式從原來“定服務商”的定點模式轉化為“定服務”的框架協議采購模式,換言之,將服務貨物化,明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所涉及的貨物質量標準、服務工作量的計量方式等。
然而,服務需求難以標準化的問題一直困擾著從業人員。據了解,服務類項目受服務時間、服務標準、服務商運營模式等因素影響,導致不同采購項目、不同供應商的計價基礎有所不同。例如,對于按時間計費的服務項目,有的供應商以4小時為一個區間報價,而有的供應商以6小時為一個區間報價。按照以往的定點采購模式,供應商可以根據服務和人員要求等按訂單報價,并給予約定優惠。但采用框架協議采購方式,選擇哪種計費模式以及保持多大程度的計費精度,則需要做細致的調查研究。
對此,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廣泛調研,反復論證,創新產品組合方式,在印刷類框架協議采購中,采用“標準印刷品+定制服務”模式,使標準產品和定制服務排列組合,生成多樣化的產品,有效地破解了需求多樣、產品難以窮舉等問題。具體做法是:國采中心指定其印色、用紙、封口方式、印量等屬性,使其具有唯一性和確定性,便于供應商報價、比價。因為定制服務是在標準印刷品基礎上增加的服務項目(如彩色印刷、封口方式等),所以國采中心僅規定其計費依據和限價。當征集時,將響應人對標準印刷品的報價作為評審依據,對定制服務的報價僅做備案;當采購時,在采購人選取標準印刷品后,根據項目需求增加定制服務項目,從而實現個性化需求。
面對框架協議采購這一“新成員”,犯難的還有供應商。為此,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針對多品目框架協議采購,發布了《框架協議采購辦理指南》,從賬號注冊、工具下載、個人信息維護到響應登記、征集文件獲取、響應文件制作、響應文件上傳,再到開標文件上傳、開啟前簽到、響應文件解密、唱標,手把手教供應商如何順利完成這九大步驟。
框架協議采購走上電子化之路
《辦法》第七條明確規定,框架協議采購應當實行電子化采購。據此,許多地方今年開通了框架協議采購系統。
3月15日,江蘇省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電子采購平臺在全省啟用,此平臺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和“蘇采云”政府采購交易系統,實現了采購人從填報采購實施計劃、登錄平臺下單采購到合同管理與付款的全流程線上封閉運行,實現小額度、多頻次采購的規范透明、便捷高效。
8月20日,甘肅省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全面上線,在原有網上商城系統的基礎上進行功能拓展,打通了與現有政府采購電子化系統的互聯互通。同時,完成了與甘肅省政府采購網、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數據推送及場地預約,以及與數字證書CA廠商的平臺對接。
在多地宣布框架協議采購系統上線的消息后,有從業者提問道:“框架協議采購和電子賣場有何區別?未來,電子賣場將何去何從?”
對于上述疑問,上海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副處長徐舟曾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兩者并沒有必然聯系。電子賣場與框架協議采購中必須先明確具體采購標的、再圍繞采購標的進行價格和質量競爭的機制有根本不同。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框架協議采購與電子賣場完全沒有交集。如果電子賣場的運營機制符合《辦法》規定,比如,某直轄市針對集中采購目錄內品目建立的電子集市,那么,它既是一種電子賣場,又屬于框架協議采購的范疇;如果電子賣場的運營機制不符合《辦法》的規定,比如,目前多數地方所建立的電子賣場,那么,它就只是電子賣場,而不是框架協議采購。”徐舟說。
就目前情況而言,電子賣場借助其前期深耕市場的經驗教訓和強大的系統功能,為框架協議采購提供了一片“沃土”??蚣軈f議采購可借助電子賣場執行采購各環節,并將電子賣場作為框架協議采購實施的電子化平臺。對此,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有關工作人員建議,框架協議采購出臺后,電子賣場想要繼續發展,一是要更智能地實現電子賣場采購系統化,提升采購人用戶體驗;二是要擴充集采目錄外品目,為采購人自行采購提供采購渠道,優化采購人招標流程。未來,電子賣場可以發展成為一種針對小額零星采購的綜合性交易平臺,不僅有直購、競價、反拍等功能,而且還能夠執行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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